3月6日下午, 镇江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在镇江中院召开,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民一庭副庭长樊华勇出席了发布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陈敏副院长介绍,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呈大幅上升态势,共受理此类案件2867件,同比增长46%。主要集中在丹阳、京口、镇江新区等辖区分布大型商贸城、连锁超市等商业业态较为发达的法院。案件类型主要包括食品、日用品、商品房等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和电信金融、网络购物、旅游等服务合同纠纷以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全市法院依法从宽保护消费者诉权,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利益,积极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针对集中诉讼、批量化诉讼中职业打假现象突出的问题,认真贯彻2017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除食药纠纷之外的情形,坚持普通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的欺诈行为,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全市法院还依法准确分配举证责任,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并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题。2017来以来审结的消费者维权案件中,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的案件比例达到65.5%。
樊华勇副庭长发布了10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涉消费者权益案件,这是全市法院审理的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案例。在发布会前,镇江中院民一庭还精心准备了一起涉及消费者维权的买卖合同案件庭审,在强化司法公开的同时确保精准普法。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